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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出台道路移交新规严防部门“踢皮球”

2014-03-25 中国文明网武汉站 字号:[][][]  转发


  武汉市有70多条道路,还没有正式移交,就已经破烂不堪,又找不到责任主体!”24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上,相关负责人痛心地说,项目移交难,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武汉市道路施工工程质量的一大问题。

  据悉, 我市市级投资道路及相关设施,一般在市建委的管理下由建设单位承接,质量验收合格后,移交辖区政府或专业管理部门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道路设施工程受制于拆迁或其他客观因素,难以全部完成并满足全部设计功能,但局部又已具备通车条件,实际上造成了不少路段未验收已通车的情况出现。而这些路段往往成了“两不管”地带,灰尘满布无人清扫,超载严重无人管理。

  此次,武汉市出台的《关于市级投资新建道路及相关设施移交管理的意见》即为解决上述问题,严防部门之间“踢皮球”。意见明确,对已完成部分内容并达到通车条件的道路设施工程,实施分段验收和移交;道路设施一经投入使用,按照属地或专业管理原则,辖区政府或专业管理部门应当自质量验收合格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纳入日常管理,并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及日常维护职责。

  已投入使用的道路设施,在质量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维修责任和相应费用,辖区人民政府或专业管理部门承担道路设施的行政管理、清扫保洁、管道疏通等日常管理以及需维修问题的发现和通报责任;在质量保修期满后,由接管单位履行道路设施的全部行政管理及养护、维修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记者蔡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