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警教您正确避罚七大驾驶陋习

2012-05-07 中国文明网武汉站 字号:[][][]  转发


  武汉交管部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频频发生,是因为不少驾驶员对交通法规理解不透彻以及驾驶陋习所致。特别是一些易被忽视的“习惯”,让不少驾驶员“栽了跟斗”还喊冤。为了让司机规范行车,少受处罚,交管部门归纳了七条司机最易触碰的“驾车陋习”,为市民分析纠错,并解读法规教您避罚。

  陋习一:“不按道行驶”,直行车占据转向车道,这类违法尤为突出。

  交警分析: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一些车主在行驶时不注意看交通导向指示,明明要直行,一看到旁边左转或右转车道空着,便直接将车开了过去,这样不仅挡了别人的道,还称是借道行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入导向车道,不按导向指示行驶,如违反将受到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陋习二:前方遇堵,驾车越中心线逆行超车

  交警分析:高峰时段遭遇堵车,前方车辆行驶缓慢,不少驾驶员急于通过,常常会越双黄实线逆行超车,殊不知此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对向车辆通行,还由于视线盲区的存在,更是造成自身和他人交通事故隐患的重要原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车逆向行驶,将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陋习三: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俗称压单、双实线变道)

  很多驾驶员在进行变道时对道路标线熟视无睹,随意压实线进行变道,不但给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带来了困扰,也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分析:机动车行驶应按既定的行驶方向选择导向车道,需变更车道时,应在虚线处打转向灯,进行变道或超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将受到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陋习四:临时停车,驾驶员不离车

  一些车主反映,为了方便车上人员下车办事,只是在路边临时停靠了一下,却被通知违法停车了。

  交警分析:违法停车不自知。对于临时停车,不少驾驶员认为这是不违反交通法规定的,特别是驾驶员未离车的情形。其实以下几种情况,临时停车也是不允许的。一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二是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三是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司机一旦违法临时停车,可按违停处罚。目前,违法停车为交管部门重点整治行为,我市已启用近300个高清摄像头,全天候抓拍各种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法停车,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

  陋习五:没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不违法?

  存在这种认识误区的驾驶员不在少数。这种违法停车多发生在商场、超市、酒店、居民区附近没有设置禁停标志的区域。这些人往往认为这些地方只要没有设置禁停标志就是可以停车的,不能认定为违法停车。

  交警分析: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及法规规定禁停的路段停车,施划停车泊位除外”等规定,在商场、超市、酒店、居民区附近人行道及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禁止随意停车,否则按违法停车处罚,将受到罚款100元,并处拖移车辆的处罚。

  陋习六:停车泊位内车辆停放不入位

  明明是横向施划的停车泊位,却竖着停放了很多车辆,无法全部入位的多半个车身只得侵占人行道或机动车道。此类车主大多觉得车辆停放在车位里就万无一失了,即使未完全入位也无所谓。

  交警解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允许停车路段,不按规定停车,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因此,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按交通顺行方向靠路缘有序停放,车辆不得超出泊位线干扰过往车辆正常通行。

  陋习七:误闯“限行”路段

  目前市区内很多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管制,一些驾驶员由于不了解路况和限行规定,误闯“禁区”的情况时有发生。

  交警解读:在道路实行限行之前,交管部门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相关媒体提前发布管制信息,希望广大驾驶员出行能留意近期的交通“新状况”,以便了解具体的限行路段和时间,遵章出行。同时在限行路段的前端和分流路段上,交管部门会放置限行标牌,看到限行的标牌,意味着限行路段就在眼前了,一定不要侥幸闯入,迅速根据指引往其他道路绕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车驶入禁止通行的路段,如违反将受到罚款100元,一次记3分的处罚。 (长江网记者 张哲一 通讯员 张振宇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