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头条

2013年度“黄鹤英才计划”申报启动

2013-05-27 中国文明网武汉站 字号:[][][]  转发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是“武汉梦”的注脚,人才则是实现“武汉梦”的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加快构筑国际性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人才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即日启动2013年度“黄鹤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

  “黄鹤英才计划”是武汉市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培养产业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今年,“黄鹤英才计划”评选将进一步突出“人才以用为本、服务产业发展、注重项目和产品”的原则,把“资助人才的产业项目、创新成果和产品”作为评审的主要标准,完善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评审机制,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真正优选出武汉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及项目。据悉,今年,“黄鹤英才计划”引进人才数量将争取实现倍增。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民之家”创设了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会所,可为入选的“黄鹤英才”在项目申报、融资贷款、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生产、生活和信息服务,初步形成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体系。

  2013年,“黄鹤英才计划”将以超常规的力度,大规模引进培养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和领军人才,以及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对象

  (一)具有世界一流技术水平和成果、引领武汉产业发展、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和杰出人才。

  (二)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中担任(或曾担任)中高级职务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经营管理专家;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公共研发平台首席科学家,以及海内外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杰出人才。

  (三)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海内外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留学人员。

  引进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全职在汉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汉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相关平台载体(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孵化器等)开展创新成果、创新产品转化,能带动项目和产业,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扶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

  1、为入选人员在汉领办、创办企业或开展产业项目、创新成果转化,择优给予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对入选人员,按项目给予50万元至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设立专项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对入选人员创业提供融资支持。

  3、为入选人员在汉创业活动给予当年度利息额25%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4、支持入选人员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并给予费用补贴。

  (二)事业平台

  1、支持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支持入选人员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

  2、对入选人员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按租用面积给予办公用房房租补贴。

  3、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引进入选人员或与入选人员联合从事项目研发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4、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入选人员不受岗位职数和学历、资历等申报条件及评审时限的限制,依其能力和业绩可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激励奖励

  1、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包括以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允许入选人员以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创办、联办高新技术企业。

  2、积极推荐入选的领军人才参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评选;推荐入选人员参加湖北省“百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央“千人计划”评选。

  3、入选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人员选拔,或申报享受相关荣誉称号,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四)服务保障

  1、为入选人员提供优先优质医疗服务,帮助其解决子女就读武汉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等实际困难。

  2、为入选人员办理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提供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3、享受市高层次人才 “绿色通道”服务,为入选人员在汉创新创业及居住居留、出入境签证办理、户口转迁、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等生产、生活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4、实施“人才项目专人服务计划”,为领军人才创业配备行政助手,帮助处理日常行政工作。

  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或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格证明和项目资料向所在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各区、各单位初审后集中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

  (二)市委人才办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独立进行项目评审;

  (三)市委人才办依据评审意见,提出年度资助计划(草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

  (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实施“3551光谷人才计划”和“高端人才集聚工程”,评审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入选人员纳入“黄鹤英才计划”,相关人员待遇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专项资金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含申请人电子版2寸登记照片1张);

  (二)《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

  (三)报送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申报人相关资格证书、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说明:以上第一项材料可在 www.whzg.org.cn上下载,请在填写时参考填表说明;其余材料自行准备,所有材料按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工作于2013年12月30日截止。

  联系方式: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解放公园路42号

  邮编:430010

  电话:0086-27-82402728

  0086-27-65770129

  E-mail:whhhyc@126.com

  (政策全文可访问网站: www.whzg.org.cn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栏目查询)

[责任编辑:叶 帆影]
网上展馆
更多>>精彩专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