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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人比赛健身操舞 赛前签文明健身约定

2017-08-20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19日上午,健康武汉、动感江城“与军运同行”武汉市全民共跳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在青山区体育公园体育馆进行,来自全市7个中心城区、6个新城区和3个功能区的106支队伍1000名健身操和健身舞蹈爱好者,举行了一场精彩且规模宏大的展示赛。

  此项比赛由市体育局主办,各城区文体局、市排舞协会、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共同承办。赛事从4月开始,全市178个街道的1914个行政村、1274个社区参加了街道赛和区站赛,总共有1000多支队伍约20000余人参加了初赛和复赛阶段的比赛,优胜队伍于19日参加全市总决赛,并决出了金冠奖、皇冠奖、钻石奖、优秀奖以及最佳组织奖等奖项。

  从广义上来说,健身操舞也属于广场舞范畴,在民间拥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但近些年,因为噪音扰民等方面的原因,广场舞也屡屡引起非议。有鉴于此,武汉市体育局群体部门以及各相关体育单项协会,于2014年与全市3000余名广场舞爱好者共同签署了国内首个广场舞公约——《武汉市广场舞文明公约》,引导市民积极、健康、文明参与广场舞健身活动。

  通常情况下,只要有10个人以上组队、有一到两个单项文体健身项目、有专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辅导,就可以向各级体育部门及体育单项协会申报成立晨晚练点,在公园、街头巷尾、社区自发开展健身活动,属于社会自发性质。体育部门既不提供经费,也不提供固定的场地,只是每年评选推荐优秀健身示范点,颁发一定奖励,同时每年组织晨晚练健身点骨干进行免费培训。“所以,体育部门一般不会硬性出台文明健身科学健身方面的规定,只是进行倡议和科学引导”。

  继3年前的《武汉市广场舞文明公约》之后,本次比赛期间,每支健身操舞队在赛前都要与承办单位市排舞协会等签署“文明健身、文明参赛、文明举办健身活动”倡议和约定。市体育局群体处相关负责人希望,通过比赛不仅推动全民参与健身操舞健身活动,也希望每一名参赛者能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更多人文明健身,响应“尽量选择距离住宅和学校较远区域、不占用公共道路、不影响交通,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遵守相关环境噪声污染法规”等倡议和约定。(长江日报 记者高崇成 通讯员李丹)

[责任编辑: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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