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洪山好人”事迹展播(十五)

2016-09-27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爱心妈妈李四萍

    李四萍,女,44岁,梨园街司法所长。她在梨园街工作的7年里,把全部精力和爱心倾注于那些劳教犯的青少年,耐心帮教、劝说、启发、鼓励他们成为新人。

  

李四萍

  未成年劳教犯黄敬(化名),其父母离婚后,有了各自生活,他便跟奶奶一起生活。由于疏于管教,他逐渐走上犯罪道路,因团伙抢劫罪被判劳教三年。接到此案后三年多来,她多次找黄敬谈心,了解其思想状况,平均一周一次。无论刮风下雨,身体不适,她都没打过退堂鼓。她了解到:黄敬恨父母、弟弟(继母所生),恨这个家庭,觉得一点温暖、一点快乐感都没有。但他喜欢文艺,喜欢作曲、编导,梦想当模特。于是,李四萍自己掏钱买了很多《弟子规》、文艺方面的书籍给他看。同时,她给黄敬的爸爸妈妈做工作,要他们关爱孩子,把孩子接到身边住。黄敬在北京和妈妈一起住的8个月里,李四萍经常给他和妈妈打电话,询问黄敬的思想近况。妈妈从李四萍口中得知儿子喜欢文艺和模特,特地送他到北京传媒学院学平面模特。渐渐地,黄敬逐步走上人生的正确轨道了,并成长为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去年,李四萍又主动接了一个只有15岁的因抢劫被判一年(缓期执行)的少年犯周彦(化名)。

  李四萍已被评为2015年“洪山好人”。

[责任编辑:黄奕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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