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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垃圾分类要有适合农村的标准

2022-05-24  字号:[][][]  转发

  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加大,许多农村已不再是“垃圾乱堆、污水横流、尘土飞扬”的形象。农村有专门的垃圾处理项目,村里垃圾定时运,农村不再是“灰头土脸”。不过,农村垃圾处理也面临着一些难题。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必须解决农村垃圾处理这个难题。

  推行垃圾分类,要城市和农村“两条腿走路”,不可只重城市、轻农村。只有农村行动起来,与城市保持呼应,保持相同的节奏,才能实现城乡垃圾分类的均衡发展,遏制垃圾下乡、垃圾围塘、垃圾围山、垃圾围坝等现象,才能助力农民提升生活质量,助推乡村振兴。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垃圾分类要有“农村标准”。农村的生活消费习惯、垃圾种类、处理垃圾方式、垃圾处置基础设施等都与城市有别。比如,农村的厨余垃圾、废弃农作物、壳皮、树叶、秸秆、人畜粪便、病死畜禽、宠物等占了生活垃圾的大头,很多农民都有分拣废纸、空饮料瓶等废品卖掉的习惯,有些农民还喜欢用剩菜剩饭喂畜禽,用其它生活垃圾积肥、制沼气等;不少村庄的垃圾处置设施还比较原始、落后、匮乏,有些村庄甚至没有垃圾处置设施,整体而言,农村的垃圾处置体系还处于不发达状态;同时,农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普遍薄弱;在农村垃圾分类监督指导方面也存在不足。基于农村的实际情况,在农村推行垃圾分类不能生搬硬套城市的模式,不能一刀切,而是应该因地制宜、因村制宜,依据农村特色,探索适合于农村的路径、方法和制度。

  各地应充分调查摸底,征集民意,吸纳环保部门、组织、专家的意见,设计好垃圾分类的“一村一策,一镇一案”,精准推进垃圾分类。首先,农村的垃圾分类不宜太复杂、太繁细,应该简单、易学、易操作,便于农民理解、掌握;其次,教育培训路径应该有农村特色,积极发挥村村通、夜校、墙壁宣传画等媒介的作用;第三,对农民应该多用鼓励之策,如果能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或日常生活用品置换农民分类的垃圾,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四,做到种植养殖相结合、生产生活相结合,对适于生产有机肥、生产饲料、制造沼气、就地填埋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对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垃圾通过“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集中处理,对电池、农药、过期药品等含有害物质的垃圾,建立专门的收运处理体系。

  垃圾分类关乎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关乎农村的生态指数和农民的幸福指数,各地一定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找准问题,科学施策,积极行动,建立农村垃圾分类管理的长效机制,最终守护好农村的绿水青山。(文/李英锋)

[责任编辑:卢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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