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为医疗纠纷开出新“处方”

2021-01-28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为更准确把握民法典中关于医疗侵权行为的相关规定,更好地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1月22日晚,团江夏区委与汉派中医医院共同举办了专题学习,特别邀请到江夏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许方芳庭长以《医疗损害责任之民法典视角》为题,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许庭长首先阐述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处理,即认定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通过分析小案例、解读相关判例等方式,针对民法典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修改进行逐条解读。从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医务人员说明义务与患者知情同意权、免责情形等方面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解读。并对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捐献遗体遵循自愿无偿书面原则、解决医疗损害纠纷的具体途径等常见问题做出了解答,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减少及避免医疗纠纷。
 
  在互动环节,大家积极提问,许庭长就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现场解答,对医务工作中常遇到的民事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深刻阐述了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的重要性,对加强一线医护人员风险防控和医疗纠纷处理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法典》的理解,增强了医护人员的医疗法律风险意识及医院管理能力,有利于规范依法执业、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医疗纠纷,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创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下一步,团江夏区委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让《民法典》走进青年生活。(江夏区委文明办)
[责任编辑:肖偲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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