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5年现5名全国道德模范

2012-02-13 长江商报 字号:[][][]  转发


  近年来,武汉市通过一年一个重大主题活动,组织百万市民学礼仪,5年涌现出5名全国道德模范。

  两年攻坚治市民10大陋习

  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武汉市文明委在全市开展“做文明市民,创礼仪武汉”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塑造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爱护环境、热情豁达、团结友善的武汉人形象。

  这两年,武汉市开展文明日常行为、文明旅游、文明公共场所、文明公务等8大主题活动,特别针对随地吐痰、出口成“脏”、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乱牵乱挂、损坏公物、乱穿马路、翻越护栏、践踏绿地、哀乐扰民等10大陋习进行了文明教育。

  “四倡五治”定公交让座日

  2009年,武汉开展“四倡五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倡导有序排队、礼貌让座、热情引路和文明用语,整治乱穿马路、乱翻栏杆、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抛杂物等“顽症”。

  活动期间,每月22日被定为“公交让座日”,还以车站、银行、医院、超市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每月11日开展“文明排队推动日”系列主题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

  在当年的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武汉市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9,比2008年上升4位。

  5年涌现5名全国道德模范

  2010年和2011年,武汉市又分别开展了“创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和“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主题活动。在2010年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武汉市再次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10名。

  2007年的第一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吴天祥当选“全国助人为乐模范”,黄来女当选“全国孝老爱亲模范”。2011年的第三届评选中,王争艳当选“全国敬业奉献模范”,董明当选“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孙东林当选“全国诚实守信模范”。

  本报记者 吴睿

  作者:吴睿来源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