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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届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和第三届武汉市文明市民的公告

2017-05-05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届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和第三届武汉市文明市民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发掘和宣传市民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全市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市民的城市荣誉感和幸福感,增强城市核心凝聚力,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武汉城市荣誉制度的通知》(武办文〔2013〕4号)、《关于开展第二届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和第三届武汉市文明市民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武文明〔2017〕11号)精神,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此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武汉市生活、工作或学习时间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或者户籍在武汉市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文明市民推荐人选。

  二、推荐评选标准

  武汉市功勋市民标准:申报武汉市功勋市民荣誉称号的人选应当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武汉,遵纪守法,求实创新,获得国家级以上荣誉称号,贡献巨大,群众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我市经济建设或现代产业发展中业绩卓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2、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国防建设等领域取得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我市科技进步作出巨大贡献。

  3、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发现,在重大科技创新、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巨大贡献,或在我市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等工作中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解决重大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社会公益事业、文教卫体事业、重大公共突发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工作中作出巨大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为我市赢得巨大荣誉。

  5、在其他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建立了卓越功勋。

  武汉市模范市民标准:申报武汉市模范市民荣誉称号的人选应当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武汉,遵纪守法,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群众公认,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普遍赞誉。

  2、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武汉市文明市民标准:申报武汉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的人选应当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武汉,认真践行《武汉市民文明公约》,自觉遵守武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公德意识强,群众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

  1、模范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仪表端正、自然大方,用语文明、不讲粗话脏话,用餐节约粮食、理性消费,礼貌待人、热情友好,行路、行车、乘车有序礼让,文明上网、不破坏网络秩序等。

  2、模范维护公共环境。在公共场合讲究卫生,注重环保,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扔废弃物,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盖,爱护公物,不损毁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喧闹喧哗等。

  3、积极参加公益行动。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推动和监督,带头参与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4、积极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模范引领他人与人为善,讲互助、讲互谅、讲友谊、讲爱心,在社会上带头形成邻里间友善、同志间融洽、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除此之外,推荐评选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人选,还应本着宁缺勿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坚持基层推荐和组织提名相结合,注重向基层倾斜,兼顾行业平衡,现任领导干部和已经去世的先模人物不参加本届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评选。武汉市功勋市民人选应重点推荐获得国家级以上荣誉称号、贡献突出、德高望重、社会影响大、各方认可度高的重大典型。武汉市模范市民人选应重点推荐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是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先进典型代表。

  三、推荐途径和方法

  按属地管理原则,社会各界可向各所在区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或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推荐方法有网络推荐和写信推荐两种(以各区公布的电子邮箱、收信地址为主,推荐表格可从武汉文明网下载http://hbwh.wenming.cn/),也可直接向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人选(电子邮箱:82402961@163.com;收信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市文明办综合协调处,邮编:430010;联系电话:82402963)。社会各界直接向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人选,由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部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各种途径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荣誉称号获得者将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勋章奖章。武汉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获得者将由市文明委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特此公告。

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点击下载  武汉市功勋市民模范市民和文明市民 推荐表

[责任编辑:卢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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