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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初评

2017-03-20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称,武汉市通过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初评。

  该《公示》称,武汉市对两年多来的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并向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提出了参加省级初评推荐申请。省食品药品安全办会同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相关专家组成现场评价组,对该市的创建工作及其成效开展现场评价。综合资料审核、现场评价和第三方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情况,武汉市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综合评定得分超过总分值的90%、群众满意度在70%以上,达到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荐标准。

  据了解,2014年,武汉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创建以来,市委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专项督查督办小餐饮、小作坊等民生问题。市政府成立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工作每年列入市委重点工作内容和市政府十件实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纳入各区政府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责任考核,权重达到3%。各区、各创建部门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全市统一部署,坚持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扎扎实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武汉市围绕创建工作目标,积极筹措专项工作经费和配套资金,食品安全工作财政预算逐年提高,每年增幅超过10%。创建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12亿元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创建以来,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食品抽检合格率从2013年度的95.5%提升到2016年度的97.7%,农产品综合合格率达到99.2%,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武汉市已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1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1个、国家餐饮服务示范区1个、国家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个、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区8个、省级示范旅游景区3个、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道46条以及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552个。(长江网 记者 吴晓敏)

[责任编辑:卢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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