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头条

武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助推文明行为工程升级

2015-05-21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5月19、2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法规,同时,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2015年国际园林博览会筹备和园林绿化工作情况、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会上,委员们认真审议,现将精彩发言收集整理。

  5月1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分组审议条例草案。这是我市历经12年不懈努力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深入持久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创新。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能否借助立法,成功总结并规范十多年来文明创建的宝贵经验和做法,为深入持久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实施文明行为工程助力护航,各方关注,寄予厚望,条例草案仍需进一步完善。

  释疑:

  文明行为需要立法来规范吗

  强行超车、随意变道、乱穿马路、乱闯红灯、随地吐痰、高空抛物、践踏草坪、乱采花木……身边种种不文明行为,市民已见怪不怪了。属于道德范畴的行为能否立法规范?如何规范更科学合理?

  “武汉刚刚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推出这个条例,说明我们有深度地思考。”常委会委员林肖滨说,全国出台类似条例的只有深圳,我市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期望把城市文明建设纳入法制轨道。

  武汉市文明办主任严宏代表市政府所作的说明中指出,纵观我国目前关于公民文明行为的法律规范,除国家层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相对系统的规定外,其余基本只作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严宏坦言,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继出台一些有关文明行为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比如,武汉市现行有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等,但,不文明行为依然有禁不止,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不理想。而鼓励和表彰市民文明行为方面的法律法规又非常单薄,制定一部综合性的法规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十分必要。

  亮点:

  文明行为规范体现武汉特色

  文明行为促进涉及城市建设管理、市民生活等方方面面和各行各业,怎样立法?也为严格执法奠定基础,必须发动市民广泛参与,反映千万市民的呼声。委员程一方说,立法难度很大,但从条例草案来看,还是下了一番功夫。

  条例草案第二章从公共秩序、交通出行、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环境保护、网络文明、家庭文明等7 个方面,规范了市民的基本文明行为。如,公共场所应遵守禁止吸烟规定,不大声喧哗;等候服务应当依次排队,饲养宠物应当不扰邻、不影响公共卫生,不得将宠物带入公共场所,跳广场舞、室外卡拉OK等活动应当维护公共环境、不影响他人等。

  条例草案第三章“文明行为鼓励”,采取概括性列举法,鼓励和提倡的文明行为,包括鼓励见义勇为、扶老、助残、济困等慈善公益活动,鼓励无偿献血、捐献人体(遗体)组织、器官,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等。条例拟建立文明行为记录档案,按照自愿原则,记录个人文明行为,鼓励企业奖励、表彰本单位行为文明的职工。

  此外,条例草案还列举九项“具有武汉特色”的不文明行为。据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是今年3月市文明办通过新闻媒体专题调查所得,市民排序40多项不文明行为后提出的建议。草案还增加了将不文明行为人身份告知所在单位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惩罚”。

  审议中,不少委员认为,文明行为规范难以面面俱到,不文明行为还未一一列入,条款只能概括性地描述。法律法规已作规范的,可不再规定。常委会秘书长袁堃认为,可以考虑加入武汉精神相关条款,增强法规的地方特色。

  建言:

  法规着力点在于“促进”

  除“奖”、“罚”条款外,条例草案还明确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保障职责,如经费保障、教育普法、执法保障等。孙原璃委员认为,应把着力点放在文明行为促进的保障上,增强条例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如果不能执行到位,不文明行为“有禁不止”,法规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据悉,条例草案将在再次修改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

[责任编辑:王 郭骥]
网上展馆
更多>>精彩专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