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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为城市容貌制定精细标准 内容涵盖9方面

2012-05-25 中国文明网武汉站 字号:[][][]  转发

  近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城市容貌规定》,这是我市首次为“城市脸面”出台综合性专门规定,内容涵盖建筑景观、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广告标志、城市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居住区等9个方面。

  空调外机离地要高于2.5米

  炎炎夏日,临街商家打开空调,放在地上的室外机热浪灼人,这样的情形在我市屡见不鲜。而且,室外机排出的冷凝水也随地乱流,不仅影响路人行走,也有损市容环境。

  根据《城市容貌规定》,空调室外机临街安装,不得占用人行道;临街面有人行道时,安装的突出深度不得大于0.5米、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临街面无人行道时,安装的突出深度不得大于0.5米、高度不得低于4米。也就是说,室外机不能再落地,而且要高于2.5米,确保不扰民。

  此外,新建和改造的建(构)筑物应预留空调外机安装位置,空调机冷凝水应接入统一安装的排水管道,不得直接流向建筑物的外墙面或凌空排放。

  临街3楼以上可装隐形防盗网

  主干道或景观区临街居民为防盗加装防盗网,保住了安全,却影响城市美观。《规定》人性化操作,允许居民设置隐形防盗网。

  根据《规定》,临街建(构)筑物1层和2层的窗户、阳台、外走廊、护栏,可以设置内嵌防盗窗或隐形防盗网,但同一建(构)筑物内,应采用相近的材料、色彩和式样。主干道和景观区域内的临街建(构)筑物,3层以上(含3层)可设置隐形防盗网。设置防盗窗和防盗网应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要求。

  主干道施工围挡不低于2.4米

  城市建设工地打围,成为维护城市环境必不可少的方法。

  根据《规定》,主干道和景观区域道路、码头、车站、广场等周边施工时,围挡应不低于2.4米;其他路段围挡不低于2米。临时性抢修施工现场,无法采用实体围挡的,应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锥筒、警示带等指示标志。

  此外,建筑工程施工至2层以上时,应采用防护网同步封闭,封闭应高于作业面。防护网应定期清洗,清洗过程不得造成路面污染。

  洒水车白天不得冲洗道路

  “城管革命”以来,我市规范洒水车洗路作业,要求夜间洗路、白天雾洒压尘。《规定》再次重申,城市道路洒水降尘应采取雾洒方式,冲洗作业应安排在每天22时至次日6时间进行,白天不得冲洗道路,最低气温在0℃以下时应暂停道路冲洗、洒水等涉水作业。

  对于占道经营、渣土运输、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路面严重污染的,应在3小时内清理完毕,消除污染。

  花坛积土低于边缘石10厘米

  花坛积土高于边缘石,下雨或浇灌时导致泥水横流,污染路面。《规定》首次明确要求,绿化隔离带、花坛(池)内的积土,应低于边缘石10厘米以上,树穴周围积土应低于边缘石。

  城市公园广场、道路沿线等公园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植被覆盖率达到98%以上;草坪以及地被植物整齐,无渍水、旱象和明显病虫害,草坪边缘切割整齐。绿地内应当无杂草、杂物、白色污染和建筑垃圾,树枝、树叶、草屑等废弃物应当及时清理;绿地围栏、标牌、内部花坛等附属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

  户外广告不得产生光污染

  夜间开车时,对面高楼墙体上的广告大屏幕,闪得人眼睛受不了。今后,这样的广告屏都要依法规范。

  根据《规定》,在建(构)筑物顶部或墙面设置的广告标志,应与该建(构)筑物的规格、色彩、风格相协调,不影响该建(构)筑物的轮廓线,并且不得产生光污染。

  2层以下和20层-30层的建(构)筑物顶部不宜设置户外广告;30层以上的建(构)筑物顶部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此外,城市绿地和人行道上的广告严格控制,宽度小于3米的人行道不得设置广告,人行道上设置广告的纵向间距不得小于25米。

  10万城管手册向市民免费发放

  常见问题责任部门投诉电话一目了然

  昨日,《武汉城市综合管理手册》获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这是全国首部综合性城市管理工具书,有助于我市打造标准化城管。该手册还精编成市民版,类似一本生活手册,预计下月向市民免费发放10万册。

  据介绍,《武汉城市综合管理手册》分综合版和市民版,前者供城市管理者使用,共分21章,167条目、530张对比性照片,涵盖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湖泊水务、公共交通、广告招牌等21个方面。市民版分为市民投诉、服务指南和禁止行为等3篇,145条目,配有128幅卡通图片。

  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人称,综合版手册明确了城市管理“管什么、怎么管、怎样管才到位了”,对武汉打造标准化城管、提升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而市民版则告诉市民遇到城市管理问题该找谁来管,有助于市民参与、监督“城管革命”。

  记者翻阅市民版《城管手册》,发现它囊括了63个城市管理常见问题,责任部门和投诉电话一目了然。以噪音为例,工地施工和娱乐场所噪音,可拨打环保局电话12369;商业场所高音喇叭、拍掌、大声喧哗揽客噪音,可向城管局投诉,电话82712345;夜间户外公共场所音响器材噪声,可打110报警;公园晨练、演出噪声扰民,拨打园林局电话82420382。

  除了告知投诉,市民版手册还设置“服务指南”章节,查询天气、怎样找公厕,甚至遇到突发事件想对媒体报料都有明确内容,本报新闻热线027-59222222也在“服务指南”中列出。此外,市民版还对27种常见不文明行为作出禁止,如不要当街晾晒、不要乱扔乱吐、不能乱倒垃圾等。

  据悉,在批量印制手册的同时,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武汉城管网将全文发布《城管手册》的两个版本内容。

  体现柔性城管 央媒关注我市“举牌执法”

  前天晚上9时至11时,江岸区城管执法队员再次“举牌执法”,鄱阳街和二七路沿线占道夜市摊贩纷纷自行收摊,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及包括本报在内的多家省市媒体记者随行采访。

  16日晚,江岸城管在三眼桥路首次尝试“举牌执法”,城管队员举起印有淘宝体、咆哮体宣传语的标牌,以“卖萌”方式劝导占道摊贩及食客遵守城市管理法规、重视食品安全。经本报在内的媒体报道后,武汉城管“举牌执法”引起广泛关注,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站纷纷转载本报报道,江苏卫视、北京卫视等也播报相关新闻。新华社、央视等中央媒体也高度关注,参加前晚采访。

  江岸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牌执法”体现柔性管理,执法之外也要跟上服务措施。根据下月1日起施行的新《武汉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该区将为占道摊贩寻找合适场所,使其规范经营,通过疏堵结合,避免整治效果反弹。

[责任编辑:王 郭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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