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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汉江武汉段开启“10年禁捕”

2020-07-01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武汉市渔政部门正在进行渔业巡查。 图片来源: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7月1日零时起,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嘴江段,正式实施10年全面禁捕。

  据武汉市政府发布的《关于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禁捕期间,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等购销江鱼。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坚决整治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等违规捕捞行为;依法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构成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据了解,按照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有关要求,武汉市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鲁湖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武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牛山湖团头鲂细鳞鲴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19年底全面完成退捕渔船上岸拆解、退捕渔民上岸相关工作。(湖北日报 记者李先宏、通讯员黄敏、王璐)

[责任编辑:刘思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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