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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中学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2019-01-09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长江日报记者8日从市民宗委获悉,近日,武汉市东湖中学荣获2018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此次,全省共有5家单位获此殊荣。

  据悉,这也是武汉第7家获得这一全国光荣称号的单位。此前,武汉西藏中学、百泽社区、汉藏文化交流中心、江岸区、市伊斯兰教协会、百步亭社区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东湖中学于2011年秋季开办新疆内地高中班。目前在校学生有预科、高一、高二、高三共4个年级,328人。学生绝大多数来自南疆地区,全部是新疆少数民族。2015年,东湖中学首届内高班毕业生顺利毕业,进入内地各高校深造,升学率达到95%;2016届、2017届毕业生升学率均达到100%,其中2016届“一本”升学率达到50%;2018届“一本”升学率达到45%。

  几年来,东湖中学从摸索到规范,从规范到科学,不断进取,勇于创新,在培养民族团结的宣传者和实践者的历史使命中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东湖中学新疆班办学情况多次受到教育部、新疆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在全国会议上的表扬。2018年,学校以“交往交流交融”为主题,找准促进新疆班学生成长的有效途径,把新疆班学生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代理长”和“混班教学”,取得新突破。(长江日报 记者蒋太旭 通讯员刘晓娜)

[责任编辑:刘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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