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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抓长江大保护 让水“净静”地流过江岸

2017-09-29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风景如画的鲩子湖 图片来源:长江日报

  为贯彻落实全市“四水共治”和长江大保护工作精神和要求,9月28日江岸区开展“共抓长江大保护 促环保督查整改”行动。

  区街两级河湖长、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一行赶赴辖区鲩子湖、幸福二路明渠、长江明珠小区、堤角水厂等现场,围绕湖泊保护、黑臭水体整治、小区污水处理、水源地保护等工作,查看项目进展、检查项目成效,进行现场督办,进一步推进“四水共治”工作。

  今年以来,江岸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四水共治”。成功应对了长江1号洪峰等险情,圆满完成河道堤防除险加固,洪区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黄浦路泵站、后湖泵站(四期)等重大项目在今年汛前按期投入使用,全区排涝能力在原来160立方米每秒的基础上达到302立方米每秒;累计完成“四水共治”投资3.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6.8%。幸福二路明渠黑臭水体治理全市率先销号,鲩子湖水质稳定在Ⅳ类、塔子湖水质达到Ⅳ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区、街、社区三级河湖长制体系。

  区委、区政府要求深刻认识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树立战略意识。切实抓好“四水共治”、长江大保护各项重点工作,紧抓顶层设计,确保长江大保护行动取得实效;紧抓重点项目推进,确保绩效目标完成;紧抓黑臭水体消除,确保水质优化;紧抓工程设施改造,确保供水安全;紧抓大生态水网构建,确保水生态文明提升;紧抓“大湖+”模式探索,确保生态经济融合;紧抓融资渠道拓宽,确保资金投入。努力把江岸建设成为深入实施“四水共治”、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典范,让水“净静”地流过这片土地。

  多方合力共治 湖渠风景如画

  “十年前这里的居民不敢开窗,十年后这里风景如画,这种变化是政府、专家、志愿者、居民合力共治的结果。”昨日,在鲩子湖湖心岛上,绿色江城环保组织负责人柯志强一边介绍志愿者护湖情况,一边感叹鲩子湖的变化。

  约9.4公顷的鲩子湖整体为封闭水体,属于黄孝河排水体系。在湖泊整治前,这里是一潭死水,湖水发臭。江岸区投入1500余万元,开展综合治理工程。加之专家科学治湖,志愿者、周边居民自发护湖等多方合力,逐步使得鲩子湖达到规划水质管理目标四类,还原其景观娱乐、生态和调蓄的规划湖泊保护功能。如今的鲩子湖水清岸绿,成为城市中心湖泊治理的典范。

  今年,江岸区深入开展湖泊治理,已完成鲩子湖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塔子湖水质提升工程方案研究,调整塔子湖入湖雨水排口的生态改案。启动湖泊超标调蓄研究。同时,强力推进“一渠一策”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集中力量对黄孝河明渠、幸福二路明渠、四季港明渠开展整治,完成黄孝河明渠、四季港明渠、幸福二路明渠等明渠排污口整治工作,消除污水直排入渠现象。

  如今,在幸福二路明渠边来往的人已闻不到任何异味。“这真是为老百姓做了件好事。”提到明渠改造,家住幸福时代小区的居民小刘赞不绝口。他说,整治前,明渠里流的都是黑臭水体,水面很脏。现在已经闻不到臭味了。

  后期,江岸区将进一步对岸线边坡进行整治,通过植树种草,铺设“石笼”,一方面加强海绵护坡,对入渠雨水进行过滤净化,另一方面提升明渠景观功能。

  水陆空三管齐下 立体化高科技治水

  在堤角水厂取水口,一架无人机在水源地上空盘旋,它监控到的水面情况正同步传送到监管人员手机上。对监控画面中存疑的地方,水务监管人员迅速到达相应地点现场排疑。为提高巡查效率,江岸区在治水领域率先引进无人机系统,将其应用到水源地保护、小流域治理作业设计、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政执法检查等领域。全区水域治理作业设计更加精准、水土保持监管更加有力、灾害监测更加有效、水务执法检查更加合理。

  江岸区还制定24小时巡查方案,建立巡查网络,通过微信“江岸区水务监管执法群”,对24小时巡查情况及时采集影像资料记录在案,对巡查中发现的非法码头建设、违规沿江堆放砂石等侵占岸线行为,及时向区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报告,形成异动情况反馈报告机制。

  为增强辖区水域执法打击力度,保障辖区水与防洪安全,目前江岸区正在引进水政执法船,届时,可形成“水、陆、空”、“人、船、机”立体化、高科技作业,打造全方位的治水管理体系。

  建立三级河湖长制 管水治污保护绿色财富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年初,江岸区率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在区级总河湖长领导下,由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相应级别分段河湖长的河湖长工作体系。

  责任清单明确,区级河长负责督导下级河长或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相应的河流管护工作,牵头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段河流的河长,对辖区段的河流保护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组织对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的落实。

  江岸区还选拨一批社区河湖长,协同街道做好河流日常的巡查控管工作。建立区、街、社区三级河湖管护机制,实现“水清、水动、河畅、岸绿、景美。

  为进一步加强对河湖长考核,江岸区制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以及河湖长制考核办法、会议制度、激励机制、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问责制度、信息制度、河护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文件,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流管护机制。

  (长江日报 撰文:李婷 祝丽芳 余泓萱)

[责任编辑:肖偲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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