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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公布负面提示清单

2015-12-01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进入严重违法“黑名单”的企业法人,3年内不能当老板。11月30日,省工商局出台相关“负面清单”,对什么人不能当老板,企业不能乱起名作出提示。

  根据省工商局公布的《工商登记投资(任职)资格负面提示清单》和《企业名称登记负面清单》,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法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任其他企业的法人、负责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失信“老赖”,也不能当公司董事、监事、经理、高管等。

  不得在他人企业名称前,加缀“新、优、大”等修饰语,做同行业的企业名。企业起名时,不能用“希望工程、中南海”以及“八一、军用”等带有政治和军事色彩的词汇。(武汉晚报 通讯员上官晓敏 记者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