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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受资助学生自愿签“打扫承诺书”

2015-01-05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一种资助政策,不少学校鼓励受资助的学生要感恩他人,回报社会。记者昨从武汉科技大学获悉,该校外国语学院获得这两项资助的学生,自愿签订一份为学院教学楼义务打扫的承诺书。

  九成以上学生兑现承诺

  近日,该院学生会召集全院大一至大三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120名同学,向他们发布新一轮公益劳动岗位,并与自愿申请的学生签订了“义务打扫承诺书”。学生会副主席陶训成说,义务打扫一直是外国语学院的优良传统,开展近十年。

  陶训成说,承诺书内容很简单,就是自愿承诺根据获得助学金的级别承担相应时长的打扫任务,打扫区域为外国语学院一至四楼教室和英语自主学习中心。他说,获得国家特别困难级助学金(一学年4000元)及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学年5000元)的学生,一学年义务打扫时间是48个小时,获得困难级助学金(一学年3000元)的学生义务打扫时间是36个小时,获得一般级助学金(一学年2000元)的学生义务打扫时间为18个小时,针对一个岗位,平均每人每周扫一次,每次半小时左右,强度不大。从过去经验看,90%以上的受资助同学都能认真履行承诺,按时完成自己的打扫任务。

  义务打扫并非感谢“施舍”

  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李芳说,签订一份“承诺书”,其实更多体现的是一种仪式感,是倡导一种奉献他人的志愿精神。

  “那些签了承诺书的学生,会不会觉得自己与别的同学不一样,有心理压力?”记者问。

  “开始我们也有担心,后来专门调查了,同学们都没什么怨言,而且都能认真打扫。”陶训成说,凡是来的学生都不觉得有什么丢人的,反而认为是一种自信的表现。

  记者又问了三位该院大二的女生,她们都得到了国家奖助学金,以前也都申请过打扫教学楼等公益性劳动岗位。她们说,“奖助学金是对自己经济上的支援,她们义务打扫不是感谢别人对自己的‘施舍’,而是为了回报学校和社会,奖助学金也拿得更踏实。”

  多数学校鼓励学生感恩

  昨天,记者采访了武汉地区多所高校相关负责人,多数学校都鼓励受资助学生感恩社会。比如,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要求各学部要以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为契机,在学生中开展爱国、爱校、感恩和励志教育。武汉大学的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中,鼓励受资助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武汉理工大学也“鼓励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感恩他人,回报社会。”

  而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两个非常有名的公益社团,一个叫自强社,一个叫爱心超市,主要由贫困生组成。贫困学子受到资助或得到助学岗位的同时,参与乡村支教、慰问孤寡老人等公益服务,锻炼了自己也学会了奉献。他们把募捐来的衣物在爱心超市里义卖,所得钱物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8年来受益人数达2万多人。(武汉晚报记者王震 通讯员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