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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为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立法

2016-08-16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8月15日,武汉市长万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万勇说,制订管理法规,保障桥梁隧道的完好、畅通,对于促进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完善武汉市城市管理法规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该《条例》为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这部以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为核心的专门性法规,将填补武汉市管理规范的空白,从制度上明确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桥梁、隧道养护维修检测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武汉市城市化区域内已建成桥梁、隧道600余座。未来几年,武汉市还将建成数座跨江跨河特大桥隧设施以及百余座立体过街设施。1990年,武汉市就制定颁布了地方性法规《武汉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由于颁布时间较早,其规范的主要对象为城市普通道路,对桥梁管理规定较简单,城市隧道管理完全没有涉及,导致现实管理中出现规范依据不足的问题。

  此次《条例》草案送审稿,着眼于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养护人负责的多层次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体制,并明确了建设移交管理要求、安全使用规范、养护维修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

  万勇强调,城市桥梁、隧道安全运行事关重大,一定要突破传统,运用互联网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快桥梁、隧道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的全覆盖,特别是对于影响桥梁、隧道安全的各种因素都要监测监管到位,包括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桥梁隧道自身结构及使用安全、人为因素等。管理范围越来越大,手段也要越来越科学,管理维护机制的建立,要使政府监管与业主分工越来越明晰,通过政府和业主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加强维护管理。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加快构建武汉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016—2020)》(送审稿),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

[责任编辑:牛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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