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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成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生态立法

2016-05-27 武汉文明网 字号:[][][]  转发

  ——武汉通过全国首部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地方立法

  5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主持会议。

  《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系全国首部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地方立法。根据条例,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区域分为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实行分区管控;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控、有序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市政府将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鼓励和支持通过政府投资、企业投入和社会融资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的保护。

  该条例强调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实施最严格保护,对违反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造成山体、水体、农田、林地、湿地、绿地等生态要素破坏的,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保护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其中,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建立档案、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机制。

  该条例规定,鼓励、支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园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设立工作室,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引进的外地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在本市登记注册并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和影响的生产性保护企业的代表性传承人,均可优先转入武汉市户籍。

  两部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情况的报告;表决了人事任免名单,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贾耀斌,副主任彭志敏、黄克强、潘汉生、胡洪春,秘书长袁堃出席会议。

  副市长王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列席会议。(长江日报 记者郑汝可 通讯员吕友明)

[责任编辑:卢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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