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商局 省文明办 省个私协会关于开展第六届(2016—2017年度)湖北省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创建公示活动的通知》(鄂工商个私[2017]26号)的规定条件、程序和要求,通过个私协会基层分会推荐,区工商局、区文明办、区个私协初审,市工商局、市个私协联合审查,现对拟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名单有异议,请以实名向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85633266;传真:85633746;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市工商局个私协会秘书处;邮编:430015。
附件:
1.2016—2017年度湖北省“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拟推荐对象名单
2.2016—2017年度湖北省“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拟推荐对象名单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肖偲偲]